close

  中新網北京9月19日電(記者 李金磊)中國勞動保障科學研究院19日發佈的《中國勞動保障發展報告(2014)》指出,目前部分央企高管薪酬水平偏高,2012年央企“一把手”平均年薪80萬元,應加強控制央企高管薪酬水平和增長速度,並定期向社會披露高管薪酬水平、福利等情況。
  報告稱2012年央企“一把手”平均年薪80萬元
  日前舉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央企高管薪酬問題引發熱議。
  報告指出,部分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水平仍然偏高,與企業的規模、擔負的責任、所取得的業績等不相稱。在薪酬結構上,仍然以即期現金激勵為主,中長期激勵不足。在管理上比較粗放,國有企業分類不到位,部分國有企業尚未納入政府監管範圍,職務消費管理、福利管理等仍然存在漏洞。
  報告給出的數據顯示, 2010年和2011年,國資委下屬的央企負責人平均年薪在65萬至70萬元,2012年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一把手”的平均年薪是80萬元。
  為此,報告建議,進一步改進和規範管理,加強國有企業高管人員的薪酬水平和增長速度調控,縮小國有企業內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員薪酬增幅應低於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幅。
  合理界定各類型央企高管薪酬水平 定期向社會披露
  具體來看,報告提出,按照來源和身份不同,分類明確國企高管工資收入水平定位。對於市場公開招聘,作為職業經理人身份的高管,可參照同行業私人企業等的市場化薪酬水平,在明確工作職責和績效要求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確定。
  對於體制內任命或者委派,既是國企高管,又有行政級別的高管,應該更多參照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社會平均工資等的一定倍數確定,以同級別公務員薪酬為下限,並且控制其總體收入水平。
  報告呼籲,應建立公開透明的國企高管薪酬決定和形成機制,決定主體、決定因素、決定內容、兌現時間、決定結果等均需要公開透明,形成規範的決定機制。
  報告進一步指出,要推行國有企業高管薪酬信息披露制度,推動國有企業通過網站、公司年報等手段,定期向社會披露高管薪酬情況。可先試行向社會公開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政策和制度,待條件成熟時,再向社會公開更詳細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水平、補充保險項目及福利等情況。(完)  (原標題:報告稱應嚴控央企高管薪酬水平 定期公佈薪酬情況)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t97ytsga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