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公交車速毆打司機,致使公交車“無人駕駛”開出數米;多次盜竊電梯配重鐵,導致電梯故障致人摔傷。昨天,記者從石景山法院獲悉,孫某和張渝的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SO-DIMM緩刑2年和有期徒刑4年。
  京華時報訊(記者孫思記憶體婭)因不滿公交車車速,乘客孫某在司機正在駕駛車輛時掐司機脖子,導致公交車在無人駕駛狀態下向前行駛數米。昨天記者獲悉,石景山法院認定孫某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並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3年12月11日6時許,男子孫某在新竹售屋乘坐489路公交車時,因不滿駕駛員張某的駕駛速度而對其進行辱罵。
  當該車行駛至海澱區慈壽寺站時,孫某撕扯正SD記憶卡在駕駛車輛的張某的衣服、掐其脖子,造成張某無法正常駕駛車輛,致使載有多名乘客的公交車在無人駕駛的狀態下向前行駛數米。
  公交集團工作人員報警,孫某經民警電話通知主動到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microSD。經醫院診斷,張某頸部、右手部軟組織損傷。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孫某對正在駕駛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進行撕扯、毆打,造成駕駛人員無法正常駕駛車輛,危害了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念孫某接公安人員電話通知後主動到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以減輕處罰。
  因此法院根據孫某犯罪的事實及具體情節,考慮其認罪、悔罪態度,決定對其適用緩刑,並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盜竊電梯配件致乘梯人摔傷
  竊賊獲刑4年
  京華時報訊(記者孫思婭)男子張渝盜竊近400塊電梯配重鐵後,導致多部電梯在危險中運行,並造成一人受傷骨折。昨天記者獲悉,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張渝被石景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
  男子張渝今年25歲,2013年11月,他因涉嫌盜竊罪被羈押及刑事拘留,後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2014年4月25日,石景山檢察院對張渝提起公訴。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3年6月至10月間,張渝在明知電梯配重鐵缺失會給乘坐電梯的人造成人身危險的情況下,仍在石景山區五里坨隆恩頤園小區內,多次秘密竊取多部正在使用中電梯內的配重鐵向他人出售,造成缺失配重鐵的電梯平衡繫數均低於國家標準安全範圍。2013年12月11日,張渝被民警查獲。
  經查,張渝共盜電梯配重鐵395塊,價值9.7萬餘元,造成該小區14號樓4單元電梯出現運行故障,導致乘坐人李某摔傷並骨折(經鑒定屬輕傷二級)。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張渝盜竊正在使用中多部電梯的配重鐵,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安全,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原標題:不滿公交車速乘客毆打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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