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預防癌症決定》和《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部署,中共成都市委十二屆三次全體會議緊密結合成都實際,就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成都科學發展、領先發展,作出如下決定。
  一、建築設計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
  (1)重大意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是在我國改革開放重要關頭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總部署、總動員。會議通過的《決定》,是以習房屋出租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治國理政的施政綱領,凝聚了全黨全社會關於深化改革的共識和智慧,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學指南和行動綱領,對全面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成都是內陸改革開放先行城市。過去30多年來,在農村改革、國有企業改革、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等重要領域走在了全國改革的前沿,改革開放推動成都經濟社會實現了歷史性躍升。當前,成都發展已進入新階段,正面臨新挑戰,更需要新突破。必須正視資源環境約束趨緊、轉型升級壓力加大、創新發展動力不足等突出問題,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改善民生福祉、治理大氣污染、緩解交通擁堵、改進社會治理等方面的強烈願望,以“敢闖”的銳氣和“會闖”的睿智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堅戰,著力化解制約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最大限度凝ssd固態硬碟測試聚改革共識,加快建立健全有利於城市科學發展、群眾生活幸福的體制機制,為奮力打造西部經濟核心增長極,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大都市提供動力支撐和制度保障。
  (2)指導思想。住商不動產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改革創新、轉型升級”總體戰略,以構建實施“交通先行、產業升級、立城優城、統籌城鄉、全域開放”戰略的保障機製為重點牽引和帶動其他領域改革,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進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以大改革大開放促大發展,努力在中西部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為譜寫中國夢四川篇章貢獻成都力量。
  (3)目標任務。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總目標,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積極探索具有時代特征、體現成都特色的全面深化改革之路,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到2015年,在群眾最期盼的改革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到2017年,在改革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決定性成果;到2020年,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若干領域走在全國改革前列,努力建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先進城市。
  (4)路線設計。全面深化改革要突出主攻方向,沿著“四化一驅動”的路線設計奮力推進,即:著眼“市場化”,加快構建更加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在塑造西部經濟核心增長極新優勢上有重大突破;著眼“法治化”,加快構建現代城市治理體系,在建設全國一流法治城市上有重大突破;著眼“現代化”,加快構建經濟社會更加協調發展的制度體系,在率先實現“兩個跨越”上有重大突破;著眼“國際化”,加快構建深度融入全球化進程的全域開放體系,在建設以經濟功能為主的綜合型國際化城市上有重大突破;著眼“創新驅動”,加快構建支撐可持續發展的綜合創新生態體系,在率先轉變發展方式、提升“首位城市”功能上有重大突破。
  二、推進市場化
  取向改革
  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必須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積極穩妥從廣度和深度上推進市場化改革,加快形成富有活力的經濟發展格局。
  (5)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堅持權利、機會和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鼓勵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健全非公有制企業服務體系,認真落實和不斷完善財政、金融、稅收、科技創新、信用擔保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非公有制企業品牌發展、市場融資、技術創新、跨國(境)經營。支持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家財產和合法權益。
  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促進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市屬國有企業引進戰略投資者。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鼓勵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探索建立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加快推進資產資本化、資本證券化,試點組建(改組)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加強重大風險投資的評估和管控。嚴格出資人監管,強化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推動國有資本加快從一般性競爭領域退出,引導國有資本重點投向公共服務、重點行業、關鍵領域等,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深化國有企業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分類分級管理和評價機制,清理規範整合市屬國有企業。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市屬國有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和長效激勵約束機制,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
  (6)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加快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探索負面清單管理,支持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實行先照後證,放寬註冊資本和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建立電子營業執照制度。推進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建設法制化營商環境。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積極穩妥推進水、電、氣等領域差別化、階梯式價格改革。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同責。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序,完善徵地補償制度。建立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製度。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探索建立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土地產出效益與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分配掛鉤制度,完善工業用地彈性供應制度,建立低效工業用地退出機制。積極開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探索土地權利人自主融資開發機制。
  推進西部金融中心建設。做優做強西部金融機構集聚中心、金融創新和市場交易中心、金融服務中心,構建與成都經濟轉型升級需要相適應的區域金融體系。支持民間資本依法發起或參與設立各類金融機構,積極爭取跨國和國內金融機構進駐成都。探索發展社區銀行、小額再貸款公司、再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等新興金融機構,擴大村鎮銀行試點,推進設立民營銀行。推動全國移動金融綜合應用創新試點、商業保理試點和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營運管理改革試點,加快發展第三方支付和互聯網金融,支持發展科技金融、文化金融,大力發展普惠金融,積極爭創國家級金融創新改革試驗區。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動成都(川藏)股權交易中心建設,支持西部股權投資基金基地建設。大力發展金融外包和後臺服務,建立國家級互聯網結算和清算中心。探索建立地方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7)完善產業轉型升級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完善產業高端發展、聯動發展、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積極構建以都市現代農業為基礎、以先進製造業為主導、以現代服務業為支撐的現代產業發展新體系。建立都市現代農業全產業鏈發展體制機制,形成農工貿旅一體化、產加銷服一條龍的現代農業發展格局。完善傳統製造業轉型升級機制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機制,推進現代製造業技術創新、組織創新、管理創新,推動成都製造向成都智造、成都創造升級。深化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加快建設服務業核心城市。推進產業標準化,提高產業質量和效益。
  充分發揮成都高新區、成都經開區、天府新區成都片區的引領帶動作用,積極探索“一區多園”發展模式。完善市級戰略功能區建設與管理體制機制。健全市域內企業遷移的利益協調機制,引導企業市域內合理流動。完善圈層產業聯動發展機制,促進產業關聯度高的區(市)縣按照產業鏈分工實現集群發展。
  三、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必須釐清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邊界,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8)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加強政府對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的制定和實施,全面履行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責。積極推廣政府購買服務,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推進鄉鎮(街道)職能轉變,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功能。
  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強化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放開放活民間投資。加強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全過程監管,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後評估制度,完善決策責任追究制度。
  改進發展成果考核評價辦法。建立符合功能定位和分區規劃的差異化考核評價體系,強化對發展質量、民生改善和生態建設等的考核。
  推進“大數據”建設,建立全市基礎數據統一平臺,整合市域地理信息、經濟、文化、社會、人口等數據,打造智慧政府,提高政府管理能力。
  (9)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嚴格控制新設行政審批事項,全面清理規範並逐步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除法律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外,行政機關、行業協會不得以任何形式實施年檢、年審和註冊。清理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規範中介服務行為。加大行政審批權限下放力度。加強行政審批質量控制和績效管理。完善網上政務大廳和移動政務大廳建設,推行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
  (10)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完善政府職責體系,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和工作流程。深化大部門體制改革,最大限度地解決部門職責交叉和職責分散問題。實行市、區(市)縣兩級統分結合的規劃、建設管理體制。精簡和規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嚴格控制機構編製和財政供養人員,減少機構數量和領導職數,將編製資源重點向基層和一線傾斜。
  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促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推動公辦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理順關係和去行政化,推進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試點,完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有關財政支持、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養老保險等配套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
  (11)深化財稅制度改革。健全預算管理制度。構建全口徑預算管理體系,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實行“陽光預算”制度。全面推行預算績效管理,建立“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財政資金運行機制。完善市縣財政體制,理順市、區(市)縣和鄉鎮各級政府間財權事權關係。深化財政轉移支付改革,建立一般性轉移支付穩定增長機制。健全專項資金管理制度體系,清理、整合、規範各類專項資金,逐步取消競爭性領域專項資金。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債務規模。推行政府性債務年度計劃管理,探索編製政府資產負債表,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將政府性債務納入任期審計和政績考核。推進以“營改增”和完善地方稅體係為重點的稅制改革。推進電子發票及電子會計檔案試點。強化非稅收入管理。
  四、完善創新驅動
  發展體制機制
  創新驅動是推動轉型發展的核心動力。必須破除一切束縛發展的陳舊觀念和制度障礙,堅持以解放思想為先導、以科技創新為核心推動創新型城市建設,加快建成中西部創新驅動發展引領城市。
  (12)構建城市綜合創新生態體系。制定成都創新發展總體規劃,加快培育和整合各種創新機構、創新服務機構、創新人才、創新環境、創新文化等創新要素。積極培育創新精神,營造鼓勵創新、崇尚創新、寬容失誤的社會氛圍。
  支持成都高新區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天府新區成都片區創建創新驅動改革試驗區,支持海關特殊監管區搭建產業技術研發服務平臺。開展區(市)縣創新驅動試點示範,推進區(市)縣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創新產業園和環高校特色知識經濟圈。建立區域創新發展報告制度,構建創新驅動統計指標體系和監測評價機制。
  (13)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決策、投入、組織實施和成果轉化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大中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小微企業創新活力,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鼓勵企業建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研發機構。支持建立各類新型研發組織。完善國外企業來蓉設立研發機構的制度,加快引進中歐創新中心。
  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匹配資金鏈,探索“企業出題、先行投入、協同攻關、市場驗收、政府補貼”的項目組織實施模式,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的機制。
  (14)完善產學研金協同創新機制。圍繞建設國際知名的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完善重點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或產業技術研究院,加強重大關鍵技術集中攻關。建立軍民兩用技術轉移和產業孵化中心,推動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化。
  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深化科技評價獎勵制度改革。構建促進科技人員服務企業、自主創業的柔性流動機制。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的收益分配政策,促進在蓉高校院所和其它科研機構完善科技人員成果處置權、收益權管理辦法,推動技術成果本地產業化、市場化和資本化。
  深化科技與金融結合試點,鼓勵發展科技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科技擔保、科技債券等金融產品,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信用貸款。支持地方科技銀行建設。
  健全創新資源使用績效評估、動態調整和終止機制,建立科研信用誠信公示制度。完善成都科技應用創新服務平臺,逐步向社會開放在蓉財政資金購置的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資源。探索實行“科技創新券”,促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完善科技中介服務培育機制,建立技術經紀人制度,推進科技市場建設。
  構建知識產權創造、應用、保護體系。健全重大項目知識產權審查機制,推進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協作中心建設。積極爭取建立知識產權法院。完善中國(成都)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運作機制,構建全域成都知識產權保護協作體系。建立完善知識產權舉報投訴受理機制和舉報獎勵制度,加大案件查辦力度。
  (15)建立鼓勵創新創造的人才機制。堅持把人才作為創新驅動的根本依托,堅決打破體制壁壘,掃除身份障礙,營造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制度環境,讓人人都有成長成才、脫穎而出的通道,讓各類人才都有施展才華的廣闊天地,讓一切創新創造的活力充分迸發。以“大人才觀”為統攬,推進實施“成都人才計劃”,給予特殊人才特優待遇,重點吸引和集聚院士、優秀青年科學家、國家科技大獎獲得者、重大前沿核心技術技能掌握者等創新人才,廣泛匯聚各領域各層次的優秀人才,力爭把成都建設成為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嚮往集聚、創業創新活躍的人才高地。
  五、深化統籌城鄉
  綜合配套改革
  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必須深化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加快構建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繼續爭當全國全省統籌城鄉改革的排頭兵和領頭雁。
  (16)率先健全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促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農業經營方式共同發展,形成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複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鼓勵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資產股權等農村產權折價入股組建資產管理公司或新型股份合作社。
  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業企業加快發展,著力培育農業職業經理人等新型職業農民。推廣以“大園區+小農場”、土地股份合作社等為主要形式的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穩妥推進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參與財政項目申報和實施,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耕地保護責任,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完善耕地保護基金制度,健全耕地保護動態監管機制,提高耕地質量和保護水平。緊轉10版
  (原標題:中共成都市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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